一、制定昆山購房落戶過渡期的目的
為促進人口與經濟、社會、資源、環境協調發展,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質量的人口服務,根據國家、省、蘇州市戶籍制度改革相關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《市政府關于印發昆山市落實<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>過渡期的有關規定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有關規定》)。
二、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
1.落實國務院、省級、蘇州市級相關規定的必然要求。國務院、省相繼對戶籍準入出臺相關規定,蘇州市結合特大城市的規模實際和發展需求,制定了《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》(蘇府規字〔2020〕14號),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昆山等縣級市(區)購買房屋、投資納稅等落戶政策,要求各縣級市(區)就符合條件已購房人員的落戶截止時間設置合理過渡期?!独ド绞袘艏疁嗜氲怯洉盒修k法》(昆政發〔2005〕47號)同時廢止。為做好新舊辦法銜接工作,結合我市實際,需合理設置購房落戶過渡期規定。
2.保障已購房人員落戶權益的必然要求。根據“放管服”改革的要求,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條件、拓寬落戶通道,在取消購房落戶的前提下需要設置過渡期,合理設置符合條件已購房人員落戶的截止時間,結合便民利民等措施中涉及市外人員戶口準入的相關規定,切實保障已購房未落戶群體的利益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有關規定》明確了昆山市購房落戶過渡期政策:
一是明確過渡期申請購房獲得昆山落戶資格的條件。規定購買我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,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動產權證(房屋所有權證),且符合不動產權證(房屋所有權證)辦理3年以上,被本市單位合法聘錄用,參加社保、醫保3年以上的或者符合不動產權證(房屋所有權證)辦理3年以上,在本市經商、興辦產業連續3年以上、累計交納稅金20萬元以上條件的,允許其本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戶遷入。
二是明確過渡期申請購房落戶的截止時間?!队嘘P規定》明確購房落戶申請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。
四、實施時間
《有關規定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。